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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各班团支部: 为了进一步拓宽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渠道,我院积极开展 “推优”工作。现要求各班团支部积极配合,各支部评选三名优秀的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现将评选要求和条件公布如下:1、申请人必须是团员且年满十八周岁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。2、入党申请书已经提交学院党总支(不适用新生)。3、对党的理论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,每季度积极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(不适用新生)。4、在上一学期无挂科、无重大违纪现象(不适用新生)。5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4、由各个支部召开团员大会,公开、公正选举产生并获得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投票者才可通过。5、候选人参加全院统一“推优”考试,且分数符合要求。6、考试合格者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,上报学生科。经征求党总支的意见后,签署审核意见。 注意事项:1、推优工作必须在班主任组织安排下进行,请各班团支书务必告知班主任,否则推优无效。2、候选人在学习与学生工作两者兼顾,同步发展,缺一不可。3、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时应提前把大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通知学生科。4、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各支部选举过程,一旦查出有违规行为,选举结果立即作废,并取消该支部一年评优资格。5、大会结束后,各班及时提交候选人名单。6、全院统一“推优”考试内容为党章、相关理论、时政知识。考试方式为闭卷。时间为90分钟,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7、各团支部将相关信息(支部大会召开时间、地点,推优人员等)提交给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负责人。各项要求在10月10号前完成。8、推荐候选人班级比例。08级30%(不含专升本),其它年级15%(含专升本)。 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:夏彩彩 13655773624 吴志斌 1586872
学院各班团支部:
为了进一步拓宽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渠道,我院积极开展 “推优”工作。现要求各班团支部积极配合,各支部评选三名优秀的团员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现将评选要求和条件公布如下:
1、申请人必须是团员且年满十八周岁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。
2、入党申请书已经提交学院党总支(不适用新生)。
3、对党的理论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,每季度积极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(不适用新生)。
4、在上一学期无挂科、无重大违纪现象(不适用新生)。
5、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。
4、由各个支部召开团员大会,公开、公正选举产生并获得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投票者才可通过。
5、候选人参加全院统一“推优”考试,且分数符合要求。
6、考试合格者填写推荐对象审核表,上报学生科。经征求党总支的意见后,签署审核意见。
注意事项:
1、推优工作必须在班主任组织安排下进行,请各班团支书务必告知班主任,否则推优无效。
2、候选人在学习与学生工作两者兼顾,同步发展,缺一不可。
3、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时应提前把大会召开的时间、地点通知学生科。
4、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各支部选举过程,一旦查出有违规行为,选举结果立即作废,并取消该支部一年评优资格。
5、大会结束后,各班及时提交候选人名单。
6、全院统一“推优”考试内容为党章、相关理论、时政知识。考试方式为闭卷。时间为90分钟,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7、各团支部将相关信息(支部大会召开时间、地点,推优人员等)提交给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负责人。各项要求在10月10号前完成。
8、推荐候选人班级比例。08级30%(不含专升本),其它年级15%(含专升本)。
学院学生党务工作小组:夏彩彩 13655773624 吴志斌 1586872